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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振邦:當前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進展順利成效顯著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07日   來源:經濟日報

國家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 聶振邦

    自2004年全面推進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部署,積極穩妥地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取得顯著成效。

    當前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進展順利、成效顯著

    (一)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三老”問題得到初步解決,為企業深化改革和發揮主渠道作用創造了條件。

    一是糧食財務挂賬包袱正在解除。各地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對糧食財務挂賬進行了認真清理審計和剝離。據初步統計,各地已基本完成糧食財務挂賬的清理審計工作。北京、寧夏已開始對政策性挂賬進行消化。

    二是富餘人員分流安置取得實質性進展。

    各地從糧食風險基金、市縣財政補助、企業自籌等多方面籌集資金,保障職工利益,推動職工身份置換工作。截至2006年9月30日,全國國有糧食企業職工人數為98.28萬人,其中購銷企業職工人數64.05萬人,與糧改初期1998年底相比,分別減少232.29萬人和130.71萬人。1998年至2006年9月底,全國累計安置國有糧食企業職工100.33萬人,佔全部分流人員的43.2%,其中糧食部門累計安置職工58.57萬人,佔再就業職工總數的58.5%。

    三是“老糧”大部分已銷售處理。目前,絕大部分庫存老糧已銷售,還有少量的庫存老糧正在按計劃銷售。

    (二)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營機制初步確立,企業産權制度改革穩步推進。

    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政企分開的要求,與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脫鉤,不直接干預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採取政府委託與企業代理的機制,規範政府糧食宏觀調控與企業自主經營的關係,為國有糧食企業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創造了條件。各地通過改組聯合、兼併重組、股份制改造、整體轉制、國有民營等多種形式,優化國有糧食企業産權結構,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截至2006年9月30日,全國國有糧食企業改制數為19705個,其中購銷企業改制數12400個,佔購銷企業總數的75.7%。

    (三)合理調整企業佈局和結構,糧食産業化經營取得重要進展。

    各地因地制宜,積極調整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佈局和結構。如大部分地方以縣(市)為單位,組建一個或幾個國有獨資、國有控股的糧食公司,對原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進行重組和整合;對購銷業務量不大和沒有市場競爭力的企業,實行了兼併、租賃和拍賣。截至2006年9月30日,全國國有糧食企業總數為25977個,其中購銷企業16382個,與糧改初期1998年底比,分別減少27263個和14052個。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從傳統的“收原糧、賣原糧”的單一經營方式,主動向糧食生産和加工轉化領域延伸,實現多元經營方式。積極培育産業化龍頭企業,大力開展糧食産業化經營。據初步統計,目前全國國有糧食企業的産業化龍頭企業達到1496個,其中購銷企業717個。

    (四)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得到較好落實,有效地保護了種糧農民利益和種糧積極性。

    近兩年國家先後啟動稻穀和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2005年,在啟動執行預案的省份,按最低收購價收購稻穀238億斤,佔這些省份國有糧食企業稻穀收購總量的70%。2006年1—9月,國有糧食企業收購糧食1818億斤,同比增加348億斤;在啟動執行預案的省份,按最低收購價收購小麥825億斤、早秈稻75億斤,分別佔這些省份國有糧食企業小麥、早秈稻收購總量的90%和65%。

    (五)地方糧食儲備得到充實,宏觀調控能力進一步增強。

    各地按照國務院要求,積極充實地方糧食儲備。目前,全國地方儲備糧庫存比改革初期有了較大幅度增加,其中,廣東、北京、浙江等糧食主銷區地方儲備糧已達到規定的規模,山東、河南、四川等糧食主産省也有較大幅度增加;寧夏還對地方儲備糧實行了集中管理。

    以推廣寧夏經驗為契機,繼續深化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糧食工作,緊緊圍繞中央關於糧食工作的戰略部署,切實落實糧食省長負責制,以購銷市場化為取向,以解決“三老”問題為突破口,以確保區域糧食安全為目標,以建立和完善糧食行政管理體系、儲備調節體系、購銷市場體系為重點, 積極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創新糧食流通的體制和機制,取得了顯著成效。這些做法,符合中央確定的改革方向和總體目標,適合寧夏的實際情況和特點,也為全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經驗和啟示。各地應認真借鑒寧夏經驗,全面落實糧食省長負責制,加大工作力度,健全體制機制,確保中央關於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不斷鞏固和發展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成果。

    (一)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妥善解決國有糧食企業財務挂賬,加快推進企業産權制度改革。

    妥善解決國有糧食企業“三老”問題,推進企業産權制度改革,仍然是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重點和難點。一是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見》精神,加快對糧食財務挂賬的清理認定。二是要繼續堅持由省級人民政府統籌考慮、多渠道籌集的辦法,加大對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改制資金的籌措和政策扶持力度,落實妥善解決國有糧食企業職工分流安置、社會保障和再就業的有關政策,切實維護社會穩定。三是要加快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産權制度改革和組織結構創新,鼓勵和支持糧食購銷企業與加工企業以資産為紐帶聯合重組。四是要加強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的指導,轉換經營機制,加強市場營銷,降低經營成本,提高市場競爭力。

    (二)積極培育、發展和規範多元糧食市場主體,加強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的監管。

    多元糧食市場主體的健康發展、有序競爭是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的重要內容。要在加快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的基礎上,積極培育和發展多元糧食市場主體進入糧食流通領域,健全糧食市場準入制度,促進糧食市場主體有序競爭。要加強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特別要做好糧食市場體系建設佈局規劃,對大宗糧食品種的區域性、專業性和成品糧油批發市場給予重點扶持,提升市場服務功能。

    (三)切實加強地方糧食儲備,進一步增強地方政府調控糧食市場的能力。

    充實地方糧食儲備,加強地方儲備糧管理,不僅是加強糧食宏觀調控的需要,也是完善糧食流通體制的重要內容。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一定要從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根本要求出發,以推廣寧夏經驗為契機,確保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一是要抓住今年糧食增産、市場糧源較多的有利時機,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抓緊充實地方糧食儲備。二是要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優化地方儲備糧佈局和品種結構。三是要健全儲備糧管理制度,保障地方儲備糧規範運作和儲存安全。

    (四)積極發展糧食産銷銜接,推動建立長期穩定的産銷合作關係。

    發展糧食産銷區之間長期穩定的産銷合作關係,是實現産區糧食有穩定的銷路,銷區糧源有可靠的保證的關鍵,也是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構建糧食流通新格局的重要內容。要大力發展訂單糧食,支持有實力的企業到産區開展訂單生産、訂單收購,或委託産區企業與農戶簽定訂單。積極推動銷區到産區建立糧食儲備基地或委託産區代收代儲地方儲備糧,鼓勵銷區與産區企業進一步探索新的産銷合作形式,擴大合作規模和範圍。經濟發達的糧食主銷區要調整糧食風險基金支出結構,將中央財政補貼的糧食風險基金專項用於糧食産銷銜接的資金需要,建立起糧食産銷區利益協調機制,支持主産區的糧食生産和流通。

    (五)切實加強糧食綜合生産能力建設,夯實糧食安全的基礎。

    促進糧食生産穩定發展,對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至關重要。一是要繼續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二是要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和農田水利建設的投入,特別是支持糧食主産區搞好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改善農業生産條件,增強防災抗災、穩産高産的能力,不斷提高中西部地區的糧食生産能力和水平。三是要落實中央的各項支持糧食生産和流通的政策。

    (六)切實加強和充實糧食行政管理機構和人員,理順和轉變糧食行政管理職能。

    各地要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借鑒寧夏的經驗,進一步健全糧食行政管理機構,理順體制關係,轉變職能,把工作重點轉移到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上來;切實落實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統計調查的職責、機構和人員,做好管理全社會糧食流通、糧食行政執法和糧食流通統計工作;切實加強對糧食市場的調控和監管,保持糧食市場和價格的基本穩定,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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