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建立政務公開管理制度
新華社北京12月10日電(記者李亞傑、張琴)2006年政務公開調研成果顯示,全國有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已經建立政務公開管理制度。15個副省級城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據了解,全國各地各部門已普遍建立政務公開基本制度,有的還建立了政務公開考核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制度建設成績斐然,主動公開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範化軌道。
據統計,中央有36個部委制發了政務公開規範性文件。北京、湖南、貴州、瀋陽、南京、濟南、大連等地建立了政務公開考核辦法;廣東、重慶、瀋陽等建立了政務公開責任追究制度。
據介紹,這些制度明確了政務公開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基本原則,對公開內容、程序、形式、監督、考核進行了規定,有力地促進了政務公開規範有序地開展。
在主動公開實踐中,各地各部門創造了許多新的有效做法,既保障政務公開的有序規範發展,又推動了行政管理創新和政府自身能力建設。比如,大部分縣、地(市)級政府按照方便群眾辦事、便於群眾知情,利於群眾監督的原則,結合行政審批改革,創辦了各具特色的行政服務中心(大廳),對納入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的行政事項,實現了統一受理,限時辦結,透明運行,統一回復,簡化了工作程序,提高了辦事效率。
另外,隨著現代信息技術的發展和廣泛應用,政務公開信息化以其方便、快捷、信息量大、覆蓋面廣等特點,為主動公開形式拓展了渠道。
據了解,全國大多數地方和部門高度重視本單位政務公開信息系統建設,充分利用網絡資源,對政府門戶網站進行了更新改版,整合信息資源,加強統一管理,突出政務公開和窗口服務,加強與社會公眾的交流互動,取得了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