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12月12日電(記者李建平)記者從黑龍江省審計廳獲悉,為規範村級財務管理,保證各類涉農資金規範使用,這個省將逐步推廣村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進一步健全、完善農村經濟監督體系。
隨著建設新農村步伐加快,國家和地方對於農村的投入不斷增加,如何落實好惠農政策、管好用好支農資金,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關鍵。然而,近年來,在部分地方卻出現了村級領導幹部違規使用資金、侵害農民利益等不良現象。為加強對村級財務監督管理,黑龍江省審計部門在樺南、肇東、肇州等縣市開展了村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試點,並取得明顯成效。在此基礎上,黑龍江省審計廳提出,要逐步推廣村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不斷完善村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據了解,黑龍江省審計機關對村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圍繞村級領導幹部任職期內經營情況,審查村級經濟組織資産、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重點是賬目是否真實、債權債務是否真實、資産是否真實,是否做到嚴格管理、保值增值;圍繞促進黨和政府惠農政策措施的落實,檢查縣鄉下撥的各類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況,重點是國土資金、扶貧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水土保持資金等是否合理使用,發揮應有的效益;圍繞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執行情況,檢查“村官”本人的廉政情況,是否制定了各項財務制度並嚴格按照制度辦事,是否違反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是否存在嚴重違法違規問題。
據悉,黑龍江省樺南縣開展村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4年來,共查出違紀違規金額167萬元,上繳財政11.3萬元,為村集體挽回經濟損失74萬元。在2005年村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向紀檢司法機關移送案件線索3起,其中16人受到行政處分,28人受到行政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