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2月13日電(記者岳德亮)浙江省教育廳日前出臺了《關於學生成長記錄與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決定對中學生實施道德品質、公民素質、情感態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現等方面的綜合素質評價,為高校錄取時提供參考。
這一意見指出,學校應當為每位學生建立中學生成長記錄,全程、全面記錄學生在高中階段各方面的成長狀況,結果記入學籍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據了解,學生成長記錄的主要內容:課程修習記錄主要記錄學生在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中修習的模塊名稱、學時、模塊測試成績、學分;綜合實踐活動記錄主要記錄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的內容。研究性學習應記錄課題名稱、成員組成、課題成果、本人在課題所承擔的任務,以及本人、他人及指導教師的評價;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應記錄服務(實踐)內容、地點、時間及本人、他人及指導教師的評價等。
浙江省教育廳將建立中學綜合素質評價誠信認定制度,通過教育督導評估,對各中學綜合素質評價誠信度進行認定,並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