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12月26日電(記者王民)河北省紀委、監察廳日前通報河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張全受賄案時透露,這起案件共有26人涉案,有25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涉及交通系統18人,其中廳級幹部1人,處級幹部9人。涉案總金額4000余萬元。
張全曾任河北省交通廳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長、公路管理局局長,1998年3月任河北省交通廳副廳長、黨組成員。2005年2月18日被依法逮捕。
經查,2002年至2004年,張全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其子張翼鵬,收受路橋集團國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工程部經理陳某等3人所送人民幣現金共154萬元、股金16萬元,為其在承攬青銀高速公路工程、高速公路信息管理中心和聯網收費項目中牟取私利。2001年至2004年,張全直接或通過其妻張蘭英,收受河北省交通規劃設計院院長劉某等8人所送人民幣現金共計8.3萬元、美金1000元及5000元購物卡。
經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紀委決定給予張全開除黨籍處分,省監察廳決定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張全的兒子張翼鵬、妻子張蘭英均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