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12月26日電(記者朱薇)記者26日從重慶市政府獲悉,經過對2005年涉及出租汽車收費情況的清理,重慶共清理違規收費2605萬元。
據了解,為進一步規範和強化出租車行業管理,維護出租客運市場穩定,重慶市財政局、物價局對2005年市級和區縣交通、工商、公安、地稅、市政、質監、環保等7個部門收取的涉及出租汽車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和其他收費進行清理。
據重慶市財政局局長馬千真介紹,經過清理,重慶涉及出租汽車的收費存在5大問題,違規收費達2605萬元。馬千真説,一是已取消的收費項目仍在繼續收取,如黔江區等11個區縣仍在收取出租汽車運管費、拖車費、治安費、駕駛證年審費等已取消的收費,共計98.79萬元;二是自立項目收費,如大足縣等11個區縣違規收取服務費、綠色生命求助卡費、出租汽車文明建設活動基金等,共計916.04萬元;三是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四是違反規定將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作為經營性收費項目管理,如萬州區等7個區縣將出租汽車經營權證轉讓登記費、質押登記費以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費作為經營性收費管理,金額20.65萬元;五是違反規定將經營性收費項目作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
據悉,針對清理出的問題,重慶已進行嚴肅整改,堅決制止亂收費行為。
此外,重慶市政府第90次常務會還決定,停止收取出租汽車的道路運輸許可證和車輛營運證的工本費,將對主城區出租汽車個體經營者收取的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定額標準由每車每月60元降低為每車每月50元。
同時,重慶還向社會公示《重慶市涉及出租汽車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表》,凡未列入項目表的,各區縣及有關部門一律不得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