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務院南水北調辦獲悉: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國家環保總局、水利部和國土資源部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要求2007年9月30日前,南水北調中線沿線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四省市人民政府,在總幹渠兩側劃定出一級、二級水源保護區。
南水北調中線總幹渠由明渠段和非明渠段組成。通知規定,對於明渠段,工程管理範圍邊線兩側外50米為一級水源保護區,該區邊線兩側外1000米為二級水源保護區;對於非明渠段,工程外邊線兩側外50米為一級水源保護區,該區邊線兩側外150米為二級水源保護區。
在一級水源保護區內,不得建設任何與總幹渠水工程無關的項目,農業種植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有關農藥安全使用和環保有關規定、標準的高毒和高殘留農藥。在二級水源保護區內,不得新建擴建污染較重的廢水排污口、化工項目及其他開發活動。(記者趙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