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近日,公安部、交通部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通部門深入貫徹落實“五整頓”“三加強”工作措施,切實加強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暢通。
通知指出,各級公安、交通部門應定期通報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情況、研究突出問題,加強協作配合,落實工作措施,形成各司其職、信息共享、聯動協作、高效管理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共同維護高速公路安全暢通。
通知要求,各級交通部門可根據路網監控(管理)中心的建設情況,在已有的監控(管理)中心設置公安民警和交通路政管理人員聯合值班崗位,共享路況、氣象、交通管理措施、交通事故等信息,提高查處交通違法行為、處理交通事故、偵破治安和刑事案件等警務效能,提高對破壞、損壞高速公路及附屬設施等違法行為的處置效率。各級公安部門要加強對高速公路通行秩序的管理,嚴格查處超速行駛、客車超員、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法停車、疲勞駕駛等影響高速公路安全、暢通的交通違法行為;要加強對治安案件多發路段和服務區、收費站的巡邏,先期處置故意堵塞收費通道、強行衝卡、暴力侵害公路管理人員和收費人員等擾亂公路管理秩序的行為,打擊高速公路上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在處理交通事故時,應當積極協助交通部門對公路路産損失的清償工作;支持高速公路的正常維修工作,簡化施工審批手續,加強施工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各級交通部門要積極配合公安部門的執勤執法工作,協助公安機關偵破交通肇事逃逸等案件。
通知要求,各級交通部門要督促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規範,對高速公路及沿線設施進行日常檢查和維護,並根據需要逐步設置和完善交通信息採集、監控、誘導、氣象監測、主線及匝道控制、信息處理與發佈等管理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