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2月31日電(記者 劉寶森)山東省環保局與省質監局近日聯合發佈了《山東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山東省表示,此舉是用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取代行業排放標準的有益嘗試。
小清河流域是山東省重點流域,流經濟南、淄博、濰坊等5個市,流域內經濟基礎較好,但多年來延續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造成流域內結構性污染嚴重,特別是造紙與化工兩個行業,由於按照各自排污標準,污染物排放量大,造成主要河流斷面以劣V類為主。
山東省環保局認為,行業排放標準的存在,從某種程度上説是默許高消耗、高污染的行業佔用更多的環境容量資源,實質上保護了落後的生産力。制訂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將使排污單位對環境容量這個社會公共資源的使用更加公平和合理,為流域內水環境管理和水質保障工作提供統一標準和執法依據。
據山東省環保局介紹,《標準》將分別在2007年4月1日、2008年7月1日和2009年7月1日分三階段執行,排污標準逐步嚴格。《標準》將小清河流域劃分為重點保護區域與一般保護區域兩類控制區。
據測算,《標準》全面實施後,小清河流域內重點工業污染源將每年削減氨氮排放量為4401.12噸,到2012年完全可以實現小清河干流水體變清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