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1月1日電(記者白冰)香港特區擴大禁煙範圍的條例1日生效,香港市民自覺遵守,截至目前還沒有發現違反條例的市民。
在中環蘭桂坊,很多酒吧都貼出海報,提醒顧客。在灣仔一些茶餐廳,有職員表示已經收起煙灰缸,部分煙民在進入餐廳後也弄熄煙蒂,食客對法例實施沒有太大反感。
在灣仔公園,有幾名市民在吸煙區內吸煙,但有煙民認為劃分吸煙區給他們造成不便,不如以往可以隨處吸煙。
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處長李明逵説,警方會和衛生署及控煙辦配合,警員如果接到求助,將立即處理。香港部分吸煙人士認為,指定吸煙範圍的安排可接受。
根據香港新的禁煙條例,特區政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所轄的約1200個公園都不允許吸煙,但部分公園有劃定的吸煙區。在設有吸煙區的九龍公園,目前還沒有發現吸煙人士在禁煙區違例吸煙。
《2005年吸煙(公眾衛生)(修訂)條例草案》于2006年10月19日在特區立法會三讀通過。新法例通過後,絕大部分的工作和公眾場所,如食肆、辦公室、學校、醫院、街市、卡拉OK和不同年齡人士光顧的酒吧的室內區域,都須由2007年1月1日起實施禁煙。如違反條例,將罰款5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