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月2日電(記者岳德亮)浙江省司法廳要求司法系統建立完善領導幹部學法用法調研製度。廳機關副處以上領導幹部、各市司法局主要負責人、省屬監獄勞教單位正職領導幹部須有一篇以上學法用法調研文章,歸入個人學法檔案。
浙江省司法廳近日發佈實施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司法行政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若干規定》指出,各單位應當建立幹部學法用法登記管理制度,對幹部學法的時間、內容、形式、課時、考試考核成績及調研文章等情況進行登記,形成個人學法用法電子檔案,作為幹部考核、使用、評比的重要依據。
據了解,學法用法工作的對像是全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公務員、監獄勞教人民警察,重點是各級領導幹部和執法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