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1日電(記者 張宗堂)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07年公務員招考1月12日起將陸續進行面試和專業考試。
根據公務員考試的招考安排,參加面試和專業考試的人選,從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錄用計劃3倍至5倍的比例確定。如果招考職位沒有人員通過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或者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的3倍時,可以通過調劑補充人選。
參加專業考試和面試的人員,面試前須先進行網上確認或電話確認。應屆畢業生必須提交個人身份證、學生證、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證、英語水平證明、考生報名登記表、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加蓋公章)。社會在職人員還須提交工作證、學歷學位證書和所在單位開具的證明(加蓋公章)。留學回國人員須攜帶身份證、留學回國證明和國外學歷學位評估材料等。除報名登記表、報名推薦表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外,其他材料均需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
據介紹,今年各招錄機關的面試工作將在2007年2月15日前結束。面試題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提供,面試考官小組必須有一定比例的考官持有主管部門頒發的培訓證書或考官證書。
具體的面試名單可在各招錄機關網站或人事部網站上查詢。面試的組織工作由各招錄機關具體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