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1月12日電(記者 李麗靜)從2007年1月起,河南省農村低保範圍將全面擴大,享受低保人員將達250萬人,全省農村低保戶,每人每月低保金補差不低於30元。
按照河南省政府規定,農村低保對像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收入低於戶籍所在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標準的農村居民。記者從河南省民政廳獲悉,為使農村低保救助工作制度化,從2005年起,河南省在鄭州、焦作等地開展農村低保試點工作,2006年,這個省又提出全面建立和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原有的特困戶救助對象從2006年7月起全部轉入農村低保,按農村低保政策完善了相關手續。
2007年,河南省再次將農村低保、五保供養、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列入“十大實事”的內容。按照要求,今年1月起全省農村低保對象每人每月補差不低於30元,2007年9月底前,農村低保對象由2006年的200.17萬人,增加到250萬人左右。
河南省規定,因艾滋病導致生活困難的家庭全部納入當地農村低保範圍。符合五保供養條件的村民,納入五保供養範圍,按照五保供養政策執行,不重復救助。對因突發災禍造成生活暫時困難的家庭,繼續實行臨時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