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8日電 記者18日從民政部了解到,民政部近日聯合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下發通知,對免收代發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相關費用做出明確規定。
通知要求免收賬戶服務費。各地銀行及郵政儲蓄機構等金融網點受民政部門委託,向城鄉特殊困難群眾代為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社會救助資金時,其低保金專用存摺賬戶一律免收開戶費、工本費、小額賬戶服務費、小額賬戶管理費,同時免收民政部門的委託代發費、手續費。
通知明確要求免收查詢、挂失費用。城鄉特殊困難群眾憑其低保金專用賬戶存摺和低保證(救助證)在其開戶金融機構查詢一年內交易情況時,應免收查詢費。如其存摺不慎遺失,應根據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救助證)和遺失證明材料,予以補辦,並免收挂失手續費,但同一低保賬戶免費補辦存摺次數一年內不得超過兩次。
民政部門近幾年普遍開展的委託銀行、郵政儲蓄機構、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網點代發低保金工作,為低保對象提供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