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2日電(記者劉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編制的《煤炭工業“十一五”發展規劃》提出,按保障有效供給原則,2010年全國煤炭生産總量控制在26億噸。
記者22日從發展改革委能源局了解到,規劃預測2010年全國煤炭需求總量為26億噸。其中,電力、鋼鐵用煤繼續快速增長,建材工業用煤基本不變,煤化工産業成為新增長點。
“十一五”期間,國家將主要增加優質動力用煤和優質高爐噴吹用煤生産,適度增加優質煉焦用煤和無煙塊煤生産,控制高硫高灰煤炭生産。新增煤炭産量以大型煤礦為主,壓減小型煤礦産量,嚴格限制超能力生産。
目前,煤炭分別佔我國一次能源生産和消費總量的76%和69%。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認為,在未來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國能源結構仍將以煤為主。
“十一五”期間,我國煤礦建設將堅持“整合為主、新建為輔”,全面整合、改造小型煤礦,調控煤礦建設年度開工規模。全國大中型煤礦建設規模8.1億噸,重點建設10個千萬噸級現代化露天煤礦,10個千萬噸級安全高效現代化礦井。
根據規劃,“十一五”期間,全國將形成6至8個億噸級、8至10個5000萬噸級大型煤炭企業集團,煤炭産量佔全國50%以上。
“十五”期間,我國煤礦建設扭轉了“九五”期間規模嚴重不足的局面,煤炭産量年均增長11%。2005年,我國煤炭産量為22億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