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3日電(記者劉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3日宣佈,調整心腦血管等10類354種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其中七成品種下調,平均降幅20%,最大降幅85%,降價金額約70億元。
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指出,對價格偏高、折扣空間較大的品種,按照積極穩妥的原則分步降價;對臨床急需、價格低廉、療效確切的藥品不再降價,以鼓勵生産、經營和使用;對市場供應緊缺或斷貨的品種,適當提高價格。
例如,硝苯地平緩釋片每盒(24片,每片10毫克)原價為21.6元,這次調整後的價格為10.6元;洛伐他汀膠囊每盒(10粒,每粒20毫克)原價為31.2元,調整為16.1元。
這次價格調整將從1月26日起執行。為防止降價藥品從處方和藥房“消失”,發展改革委規定,醫療機構銷售降價藥品的數量與上年同期相比明顯下降的,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進行調查,發現存在違規行為的,要及時糾正,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目前,國家定價的藥品包括: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藥品、少數生産經營具有壟斷性和特殊性的藥品、計劃生育和計劃免疫藥品等。發展改革委在部署今年價格工作時曾表示,繼續降低偏高的藥品價格,適當放寬廉價藥品管制,保障臨床用藥需要。
為做好這次藥價調整工作,發展改革委從2006年下半年開始組織力量,開展了生産成本和市場實際購銷價格的專項調查,召開多次專家會議評審,並反復聽取各方意見,最終確定了調整方案。
自政府恢復對部分藥品價格實行管制以來至2005年9月,國家連續17次降低藥價。2006年6月,發展改革委降低67種抗腫瘤藥品零售價格,平均降幅23%;同年8月調整99種抗微生物藥品零售價格,平均降幅30%;同年11月宣佈32種中成藥腫瘤用藥平均降價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