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30日電(記者 李江濤)“流浪兒童需要全社會的關心和關注,北京應該成立市、區兩級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正在舉行的北京市“兩會”上,“法官媽媽”、北京市人大代表尚秀雲發出這樣的呼籲。
近幾年來,流浪兒童問題在我國城市已開始顯現出來。民政部門的統計顯示,我國各地民政部門每年救助的流浪兒童多達15萬人次。截至2006年2月,成立僅兩年多的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就救助了1800多名流浪兒童,其中重復救助的多達250人次。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尚秀雲是少年法庭的資深法官,也是全國政協委員。對流浪兒童問題做過許多調研工作的她告訴記者,北京市的流浪兒童多以乞討、撿廢品、打零工為生,還有一部分靠小偷小摸或給人貼小廣告、賣光盤和假證件生活。流浪兒童很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控制,走上歪路。
據尚秀雲介紹,近年來,北京市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趨勢,2006年北京市共審結未成年犯1851人,比2005年增長近13%。而外來流浪、殘疾未成年人犯罪在所有未成年人犯罪中的比例也在逐年急速增長,2004年佔7%,2005年佔15%,2006年增至20%。
尚秀雲認為,加大對流浪兒童的救助力度是從源頭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措施之一。她建議,在國家出臺《流浪兒童救助保護法》之前,北京市可制定《流浪兒童救助保護條例》,成立市、區兩級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同時,加強對閒散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專兼職相結合的社會工作者隊伍,以社區和村為單位,對孤兒、輟學生、無人照料的外出務工人員的未成年人子女等進行摸底排查,建檔立卡,並制定和完善對這些重點未成年人群體在教育、管理、撫養、監護和救助等方面的政策。
她建議,有關部門還應發展和完善未成年人救助制度,嚴厲打擊幕後控制、操縱流浪兒童乞討和教唆流浪兒童犯罪的團夥和黑惡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