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2月6日電(記者 李大宏、巫奕龍、沈汝發) 2006年,福建省連遭珍珠、碧利斯、格美、桑美颱風重創,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當地政府在災後重建工作中尊重群眾意願,採取多種形式重建家園,並將災後重建和新農村建設結合起來。與此同時,政府不大包大攬,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
因地制宜 採取多種重建形式
閩南漳州市有21592戶需要災後重建房屋,當地政府考慮到群眾的承受能力和房屋的實用性,在選址上採取集中重建、分塊整合重建、分散重建、就地重建和異地遷移等多種方式,滿足了不同條件群眾的條件和需求。
雲霄縣三星村在珍珠颱風期間,大部分民房倒塌。當地政府考慮到這個村子處在遠離縣城的偏遠山區,條件惡劣,便在相鄰的世坂村徵地50畝,實行整體遷移。村民張連城説:“以前在山區,交通不便,信息不通,大家都希望能夠走出來。現在政府把我們遷移到這裡,以後世世代代的命運都改變了。”
對於經濟困難、缺乏合適建設用地的受災村,則採取就地重建的辦法,充分利用舊宅地,減輕災民負擔。詔安縣走馬村受碧利斯颱風影響,倒房1047間,需重建950戶。在徵求災民意見後,當地政府決定在原地重建。為改變以往雜亂無章的村貌,當地政府還以原來村民宅基地為基礎,進行適當的協調規劃,預留了較為寬敞的村道和排水排污管道。
走馬村的一些五保戶、特困戶經濟比較困難,無力進行重建。當地政府籌資76萬元統一建設“幸福園”,安置了34戶災民。“幸福園”房産歸村集體,條件改善的困難戶遷出後,還可以安置新的困難戶。
遭受桑美颱風重創的閩東福鼎市,有12820戶需要重建房屋。當地政府在徵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採取了集中重建和分散重建等方式。為滿足不同經濟條件群眾的需要,當地政府規劃了多種建築模式和結構供災民選擇。原則上每戶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條件好的可以選擇面積大的安置房,並允許自費加層。經濟比較寬裕的受災戶,政府引導其建設框架結構的房屋;經濟條件比較困難的,則在做好統一地基規劃的基礎上,引導其建磚木結構房屋。
災後重建和新農村建設相結合
福建在災後重建工作中,在有條件的地方高起點規劃新村建設。
記者在漳浦縣梅北村災民安置點看到,一排排等待裝修的新房坐落在山坡地帶,48棟兩層樓房有序排列。預留的村道,汽車交會有餘,每棟樓房相距6到8米,同時留足了綠化空間和公共活動場所。兩戶相連,一戶92平方米。室內結構合理,光線充足。
雲霄縣三星村結合新村建設,投入23萬元鋪設了長600米、寬4.5米的村水泥主幹道,投入15萬元建設安置點內的2條長95米、寬8米的主幹坡道,房屋之間的坡道均配套建成水泥路。由企業和政府聯合出資16萬元打了兩口水井和一口機井,建設蓄水池,把自來水引到每家每戶。另外,還投入7.8萬元建設排污設施、投入40萬建設電力設施,並投入10萬元在房前屋後種植花梨樹、香樟樹和草皮,綠化面積達2553平方米,村民的生活環境全面改觀。
永定縣裏興村為節約耕地,將重建點選在山岡上。這個重建點規劃用地面積2.3萬平方米,安置58戶災民,目前水、電、電話、有線電視、排污等配套設施已完成,水泥路正在加緊鋪設。裏興村村委會主任王煥文説,不久的將來,這裡將是全村最漂亮的小區。
政府不大包大攬 有所為有所不為
福建省在災後重建中,凡事關規劃的事,政府積極出面協調解決,而具體的重建工作則由群眾説了算。
漳州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説,政府部門主要做摸底調查、協調服務、選址規劃、劃撥補助分配、制定獎勵措施、進行督察等工作。政府在政策上給予扶持,同時發動社會捐款捐物,籌集重建資金。
為確保資金到位和重建工作的落實,各地還對重建對象的確定和補助金的發放實行“陽光政策”,由受災戶申請,村民評議,村委會核實後張榜公佈,然後由鄉鎮核實,縣民政部門審批並建立臺賬。
災後重建的具體工作則由群眾自己決定。由災民自主選舉有威望、有知識的代表組成家園重建理事會,負責具體的重建工作,收集災民意見,在災民和政府之間架起溝通的橋梁。
漳浦縣石榴鎮黨委書記張建興説:“整個重建過程充分體現了群眾自救的特點,讓群眾參與整個重建過程。”
據介紹,石榴鎮的幾個重建點均由理事會自己選擇工程隊施工,同時發動災民投工投勞。在房子分配方式上,由受災戶抽籤決定,抽籤後可以自由調換組合。整個過程“上墻”公佈,做到公開、透明。
記者走訪災區了解到,儘管受災嚴重,災後重建任務艱巨,但由於措施得當,災民普遍滿意。“受災本來是件壞事,但政府通過災後重建,反倒使壞事變成了好事。”永定縣災民邱梅英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