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7日電(記者董峻)國家林業局7日公佈了10起嚴重違法佔用林地項目。新聞發言人曹清堯對此表示,國家林業局將進一步嚴格管理林地徵佔用審批制度,加快建立專家評審和公示制度,依法落實林地佔補平衡制度,像保護基本農田一樣保護林地。
去年年底國家林業局對全國徵佔用林地組織了一次全面清查,確定了10起嚴重違法案件,國家林業局已責令有關省區進行整改。
“從檢查情況看,企業的法人主體破壞性較大。這些法人往往是受基層政府的影響,甚至支持。”曹清堯表示。他還提供了清查中的幾組數字:
——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違法佔用徵用林地的問題嚴重。發現鐵路、公路、水電站、輸電線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無任何審核審批手續違法佔用徵用林地項目30項,面積741.3公頃;先佔後審項目75項,面積2874.4公頃;超審核審批面積佔地項目1項,多佔面積0.7公頃。
——違法侵佔林地採石、採礦等行為在一些地方較為普遍。發現各類違法採石、採礦項目203項。其中無任何審核審批手續項目114項,面積99.9公頃;越權或違法審核審批項目3項,面積5.2公頃;超審核審批佔地項目10項,多佔面積12.2公頃;先佔後審項目76項,面積204.4公頃。
曹清堯説,近年來,國家對基本農田施行最嚴格的保護措施之後,一些地方的基層政府開始把佔地伸向了林地和濕地,對林地破壞的狀況不容忽視,有些地方還特別嚴重,也有個別基層的林業部門越權審批。對此,國家林業局作出部署,要在全國進行最嚴格的管控措施,主要是加強執法監督。
針對鐵路、公路、水電站等大型基礎設施項目侵佔林地現象,曹清堯重申,這種情況森林法實施細則裏明確規定應該先進行審批,先進行生態狀況評估然後才能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