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2月12日電(記者 馬勇)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曉12日在向青海省人大十屆五次會議彙報工作時説,2006年,青海有19名處以上領導幹部(包括3名廳級幹部)因職務犯罪被查處。
劉曉介紹,2006年青海省共立案偵查涉嫌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129件,涉案149人,同比分別下降7.2%和9.2%。雖然總數有所下降,但大案和查處的處以上領導幹部職務犯罪要案數量卻明顯上升。其中立案偵查貪污5萬元以上、挪用公款10萬元以上大案65件,同比上升30%,職務犯罪要案涉及的處以上領導幹部人數同比上升了90%。
此外,青海省2006年查辦商業賄賂案件也取得了新成效。去年青海共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商業賄賂犯罪案件45件、涉案46人。原青海省格爾木崑崙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張軍(副廳級)受賄79萬元、58萬元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等案件的查處,産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劉曉説,在青海各級檢察機關的努力下,職務犯罪案件的辦案質量得以進一步提高,職務犯罪有罪判決率已經由2004年的91%上升為2006年的95.5%。同時,檢察機關還與交通、國企、醫藥、衛生、稅務、金融行業的383家單位建立了預防共建關係,努力從源頭上減少和預防職務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