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3日電(記者 陳斌華 張勇 茆雷磊)綜合台灣媒體報道:台灣檢方13日下午宣佈以涉嫌貪污起訴馬英九,馬英九隨後宣佈辭去中國國民黨主席職務,並決定2008年參選台灣地區領導人。
台灣“高檢署”13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宣佈結束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特別費”案的偵查,認定馬英九將不須單據核銷的“特別費”1100余萬元新台幣存入其私人薪資賬戶,未用於公務,又申請為個人財産,涉嫌貪污。檢方對馬英九提出起訴,但未具體求刑,並建議法院從輕量刑。原台北市長辦公室秘書余文也因涉嫌貪污被起訴,原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廖鯉及4名秘書因涉嫌偽造文書被緩起訴。
馬英九于13日傍晚舉行記者會。他表示,自己雖尊重司法,但是無法接受檢察官的指控,對於被起訴感到“痛心疾首”,將為自己的清白而奮戰到底。
國民黨于13日晚召開臨時中常會,決定退回馬英九的辭呈,請其再考慮。
馬英九被起訴,在島內引發強烈爭議。
據了解,所謂“特別費”是台灣當局編列給各級行政負責人的特別津貼,其中一半須憑單據核銷,另外一半不須憑據報銷,可由行政負責人在簽名後直接領用。長期以來,島內對“特別費”應如何定性和動支缺乏明確規範。2006年8月,有民進黨籍民意代表告發馬英九“違規”使用其台北市長任內“特別費”,臺檢方隨後展開相關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