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3日電(記者江國成)據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最近社會上有傳聞説國家正在考慮調整對股票轉讓所得的免稅政策,“這是毫無根據的”。我國將繼續執行暫免徵股票轉讓個人所得稅政策。
這位負責人説,為配合我國企業改制和鼓勵證券市場健康發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從1994年以來,一直規定對股票轉讓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同時,還明確從2005年6月1日起,對個人取得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的股息、紅利實行減半徵稅。
這位負責人強調,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年所得的範圍,應包括其取得的股票轉讓所得,但對股票轉讓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政策仍然繼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