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3月8日電據《三亞晨報》報道,為貫徹好保護耕地這一基本國策,從今年起,海南所有建設項目用地的佔補平衡將實行“先補後佔”政策。
據介紹,所謂“先補後佔”是指新增建設項目用地在審批之前,必須先將足額耕地資源儲備進行補充,並由用地單位出資、國土部門實施耕地的開墾項目,做到“先繳款,後批地”,從源頭上確保全省耕地總量佔一補一的動態平衡。
據統計,自1999年以來,海南已連續8年實現耕地佔補平衡。全省完成與建設項目挂鉤的耕地開墾項目18宗,補充合格耕地面積895.99公頃,實現了耕地佔補平衡有餘。
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有關負責人稱,隨著海南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去年陸續有海口繞城公路、三亞衛星地面站等一大批重點項目上馬,為保證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同時妥善解決海口、三亞等地耕地後備資源不足的問題,經過嚴格選址,海南省在土地資源充分的昌江、東方、樂東等西部少數民族地區組織實施了一批易地補充耕地項目,實現了資金和資源的有效互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