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0日電(記者毛曉梅)在國外保險市場上,通常都同時存在公司條款和行業協會指導性條款,保險經紀人也參與條款開發。在我國,伴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實施,首次在車險行業出現了行業協會條款。中國保監會20日的公告中稱,車險行業條款的推出,能給車險市場帶來四個方面的“利好”。
——有利於建立行業運行標準。車險行業條款不僅為消費者提供了標準化的車險産品,而且增強了車險價格、保障範圍和實務操作的透明度,將逐步成為新老經營主體開展車險業務的行業規範和操作標準。同時,也有利於減少通過片面宣傳産品差異而誤導消費者的經營行為,減少理賠糾紛,提升行業形象。
——促進車險産品體系的建立。車險行業條款與各保險公司的個性化産品並不矛盾,各保險公司仍然可以自主開發車險行業條款以外的其他産品、服務性産品和特色産品。最終將形成交強險與商業車險産品互為補充、緊密銜接,行業産品與各保險公司個性化産品相結合的車險産品體系,消費者將面對更為豐富的車險産品和更多的選擇,實現保障的充分性和差異化。
——提高行業經營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車險行業條款的制定使主要車險産品基本一致,今後,經營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將成為市場競爭的關鍵和主旋律,有利於推動各保險公司轉變經營理念,更新經營思維,將主要精力放在管理創新、服務創新、營銷創新和特色産品創新上,強化服務意識,努力提升服務水平,降低經營成本,促使整個行業經營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的提升,消費者將享受更為優質、全面的服務和更為合理的價格。
——促進市場秩序的規範。車險行業條款推出後,將大大減少以壓縮保障範圍、損害消費者利益為手段的惡性競爭行為,從産品源頭上確立了行業統一的基本保障範圍和保障水平。這將促使車險市場競爭模式質的轉變,促進市場秩序的規範;同時也為消費者提供一個更為透明、更為優良的消費環境,促進整個車險市場的健康發展。
商業車險新版行業條款下月啟用
新華社北京3月20日電(記者毛曉梅)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集全行業精算力量制定的新版《機動車商業保險行業基本條款》(簡稱“車險行業條款”)獲得中國保監會核準,將於2007年4月1日起正式啟用。
保監會20日發佈公告稱,新版車險行業條款涵蓋了車輛損失險、商業三者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盜搶險、不計免賠率特約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身劃痕損失險、可選免賠額特約險8大險種,每個險種都有A、B、C三套指導性條款。各保險公司可以任意選用適合自己的車險行業條款,也可自主開發車險條款以及在車險行業條款基礎上開發補充性車險産品和其他特色車險産品。
2006年7月1日《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實施後,我國車險市場實際上是“交強險”和商業車險二分天下。當時,為儘快完成商業車險與“交強險”的銜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同步推出了包括車損險和商業三者險兩個商業險種的A、B、C三套指導性條款。其後,車險市場運行的結果表明,行業條款的推出對降低投保人理解保險條款的難度,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促進車險市場規範發展具有積極作用。
新版車險行業條款是在2006版行業産品的基礎上、經過修訂和擴充最終開發完成的。保監會公告稱,新版車險行業條款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了消費者的風險水平與保障需求、各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實際和操作性。新版條款進一步擴大了覆蓋範圍,涵蓋了8個主要險種。條款仍然分為A、B、C三套,保障範圍、費率結構、費率水平和費率調節系數基本一致、略有差異。結合運行實際,新版條款在文字表述上進行了修改、完善,同時,對費率調節系數進行了簡化和規範,實現了與“交強險”的進一步銜接。
公告稱,新版車險行業條款的修訂和推出,是商業車險産品管理制度的又一次深化改革,是對商業車險標準化産品體系與運行機制的深入推進。對於維護消費者利益,規範操作、簡化流程、方便投保、優化理賠,以及提升保險公司車險業務經營管理水平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下一步,保險監管部門將以車險行業條款的推出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市場行為監管,監督各保險公司嚴格執行行業條款,對於違規降費、濫用費率調節系數、誤導消費者等不規範經營行為,將加大處罰力度,推動車險行業條款的順利實施,引導車險市場規範運行,實現車險業務的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