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8日電(記者 呂諾)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人員違規持有醫藥企業股份,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等行為,均被明令禁止。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28日向全系統發佈了八條禁令,對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人員廉潔從政設立了不可觸摸的“高壓線”。
根據當前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中最容易發生的問題和最薄弱的環節,結合履行監管責任的基本要求,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在《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人員八條禁令》中明確提出,嚴禁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娛樂、健身、旅遊等活動;嚴禁本人及配偶、子女違規持有或變相持有醫藥企業股份、股票;嚴禁向行政相對人及相關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嚴禁違規向食品藥品企業、仲介機構收取講課費、顧問費、諮詢費等費用;嚴禁收受行政相對人及相關單位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貴重禮品;嚴禁洩露藥品、保健食品和醫療器械申報資料、技術數據和其他應保守的工作秘密;嚴禁違規干預審評審批、認證發證、檢驗檢測和稽查監督等事務;嚴禁利用行政執法權吃、拿、卡、要。
為保證禁令落到實處,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制定了相應的懲處措施。對違反八條禁令者,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求全國各級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人員,在嚴格執行八條禁令的同時,努力樹立監管為民、務實清廉、高效權威、開拓進取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