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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商品房銷售必須在醒目位置按規定明碼標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0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濟南4月6日電(記者呂福明)山東省建設廳負責人6日在部署房地産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時説,今後商品房銷售必須在醒目位置按規定對價格進行明碼標價。

    山東省要求,商品房銷售時不得以價外加價、分解收費等手段抬高房價。從現在起至10月份,山東省建設廳等有關部門將對此類價格欺詐行為進行處罰。記者在濟南巴黎花園等新開樓盤的售樓處看到,開發商已經在銷售中開始對預售房進行明碼標價。目前,濟南、青島、煙臺等地已陸續實施此類辦法,來維護購房人的知情權。

    整頓房地産市場交易秩序,嚴肅查處銷售環節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將成為這次專項整治的一項重點內容。山東省建設廳負責人表示,將重點查處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未按預售許可證批准的範圍預售商品房,違規收取訂金、預收款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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