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4月10日電(記者 岳德亮)作為浙江省第四輪強縣擴權改革的唯一試點城市,472項原先只有地級市享有的權限近日擴大到義烏市。
2006年11月,浙江省委、省政府發文啟動“新一輪強縣擴權改革”,以擴大縣級政府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為重點,調整和規範省、市、縣三級政府的事權關係。這次擴權改革在前三次改革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了義烏市政府經濟社會管理權限,除重大社會事務管理等事項外,賦予義烏市與設區市同等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目前,義烏市擴權工作已經實施。
據了解,擴權改革後,義烏市原須經金華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核報省政府及有關部門批准和管理的事項,改由義烏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核並直接報省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批;原由省級有關部門授權、委託或交辦金華市有關部門批准和管理的事項,改由省級有關部門以授權、委託或交辦的方式下放給義烏市。
義烏市擴大的472項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包括:省發改委的地方企業發行債券初審,糧食、棉花等農産品進口關稅配額申報;省經貿委的拍賣企業設立審核,煤炭經營資格審核;省財政廳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國資流失案件的立案和查處;省工商局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省銀監局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支行籌建、開業的初審,銀行業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升格初審……
浙江省政府指出,今後,省級部門制定和下達的各類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計劃和指標,凡是安排到設區市的,都擴大到義烏市。
據了解,改革開放以來,浙江省曾先後於1992年、1997年和2002年三次出臺政策措施,開展強縣擴權改革。在2002年的擴權改革中,浙江將313項原屬地級市的經濟管理權限下放給17個縣(市)和蕭山、余杭、鄞州3個區。這一改革促進了縣域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