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近日發佈的《全國農村沼氣工程建設規劃(2006—2010年)》提出,“十一五”期間,國家將加快建設農村戶用沼氣、規模化養殖廠大中型沼氣工程和農村沼氣服務體系,新建農村戶用沼氣2300萬戶,規模化養殖廠大中型沼氣工程4000處。
根據規劃,到2010年,全國將有4000萬農戶使用戶用沼氣,達到適宜農戶的30%左右;全國規模化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總數達到4700處左右,達到適宜畜禽養殖場總數的39%左右。
規劃提出,戶用沼氣重點建設在適宜發展沼氣的退耕還林還草地區、糧食主産區、水庫庫區,同時大力支持畜牧業主産區、南水北調沿線等重點水源保護區、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以及血吸蟲病、地氟病疫區開展建設沼氣。大中型沼氣工程重點建設在規模化養殖場和養殖小區。
農業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全國4000萬戶農村戶用沼氣,每年産生約154億立方米的沼氣,相當於替代2420萬噸標準煤的能源消耗和1.4億畝林地的年蓄積量。沼氣農戶使用沼渣、沼液可減少20%以上的農藥和化肥施用量,每年為每家農戶節約燃料費、電費、化肥和農藥等直接支出約500元。全國使用沼氣的4000萬戶農民每年可增收節支200億元。沼氣的使用在轉變農民傳統生活方式、改進村容村貌方面也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據悉,2003年至2006年,國家安排55億元國債資金在4.8萬個村建設573萬戶沼氣,安排9385萬元建設98處大中型沼氣工程。在國債項目的帶動下,農村沼氣由示範推廣進入加快普及階段,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局面。
“十五”期間,全國新增戶用沼氣959萬戶,新增數量是1979年至2000年累計新增數量的5.1倍。到2006年底,全國農村戶用沼氣達到2260萬戶左右,適宜農戶普及率達到15%。(記者 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