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4月19日電(記者 李鈞德) 河南省孟州市在全市所有公車上張貼“公務”標誌。這些貼有專用標誌的車輛凡出現在婚喪嫁娶、旅遊區、釣魚場等不該出現的地方,一經舉報查實,除給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外,還罰款500元。對舉報者則獎勵200元。
據該市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辦公室主任衛國賓介紹,該辦法實施近兩年來,群眾關於公車私用的舉報越來越少。截至目前,全市只有6起公車私用事件被查處,比該辦法實施以前明顯減少。
近年來,公車私用現象在各地屢禁不止,不僅增加財政開支,而且影響黨和政府形象。如何管好公車?河南省孟州市在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和市屬企業公務用車新購和維修進行嚴格審批的同時,還加大了對公車私用的查處力度。2005年4月,經過充分醞釀,決定對全市公務車輛一律登記造冊,並統一張貼“公務”標誌。
在孟州市某機關的一輛公務車上,記者看到,貼在汽車擋風玻璃右上角的“公務”標誌是一個巴掌大小的藍色硬紙片,上印醒目的“公務”字樣及舉報電話。“藍牌牌”另一面印有“禁止公車私用、禁止酒後駕駛、禁止領導幹部私駕公車”警示語和車輛編號。
在統一張貼“公務”標誌的同時,市廉自辦與各單位簽訂了公務車輛統一標誌管理責任書,對公車使用進行統一規範。對違反規定的,堅決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