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4月21日電(記者 岳德亮)素以塊狀經濟著稱的浙江省決定在“強縣擴權”的基礎上再推“強鎮擴權”,把中心鎮培育建設成為産業的集聚區、體制機制的創新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示範區。中心鎮培育工作業績列入市、縣(市、區)政府領導班子新農村建設考核內容。
“一鎮一品”“一鎮一業”是浙江的一種頗為有趣的典型現象,形成諸如溫州龍港不銹鋼等聞名中外的經濟集群,有力地推動了浙江經濟的發展。
浙江省政府近日發出的《關於加快推進中心鎮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見》指出,全省將有重點地選擇200個左右中心鎮,分期分批地進行培育,在全省形成一批特色明顯、經濟發達、輻射能力強的小城市。其中列入“十一五”中心鎮培育工程的省級中心鎮共141個。
對於這些中心鎮,浙江省決定擴大其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就放”的原則,賦予中心鎮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強化中心鎮政府農村科技、信息、就業和社會保障、義務教育、公共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職能。積極探索中心鎮行政執法監管改革,界定法定職責,合理確定協助義務。而且要理順中心鎮條塊關係,垂直部門派駐中心鎮機構及主要領導幹部的考核納入中心鎮考核體系,主要領導幹部任免須事先徵求當地黨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