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7年6月1日起,貴州省建築及安裝工程費中,職工社會保障費、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等費用,必須在工程概算、預算、招標標底、報價中單獨列項或在工程總價中列項,一律不得再作為競爭性費用。據了解,貴州省一些建設工程在進行工程概算、預算、招標、報價時,工程業主和工程投標人為了降低工程造價,保證工程中標,往往不把工程建築及安裝工程費中必須列支的職工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障費和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等費用單獨列出。
為此,新近出臺的《貴州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今後貴州省建設工程造價包括項目前期費、建築及安裝工程費、設備及器具購置費等費用,還規定建築及安裝工程費中的社會保障費等費用必須按照國家和本省標準計算並單獨列項。(記者 趙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