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資源性産品出口,增加能源、資源類産品、關鍵零部件的進口,促進貿易平衡,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並報國務院批准,自2007年6月1日起,我國將調整部分商品進出口關稅稅率。
此次調整將對142項商品加徵出口關稅。其中重點是對80多種鋼鐵産品進一步加徵5-10%的出口關稅,這些産品主要包括普碳鋼線材、板材、型材以及其它鋼材産品。另外,將去年已經徵收出口關稅的鋼坯、鋼錠、生鐵等鋼鐵初級産品的稅率由10%提高至15%。這是繼今年4月份對這些鋼鐵産品取消出口退稅、另對其它70多種鋼鐵産品大幅度降低出口退稅後,針對産能過剩、出口增長過快的鋼鐵産品採取的進一步宏觀調控措施。另外,此次還對天然石墨、稀土金屬、精煉鉛、氧化鏑、氧化鋱及部分有色金屬廢碎料等産品開徵10%的出口關稅;對偏鎢酸銨、氧化鉬、鉬酸銨、鉬酸鈉、菱鎂礦、燒鎂等産品開徵5-15%的出口關稅。將鎳、鉻、鎢、錳、鉬和稀土金屬等金屬原礦的出口關稅由目前的10%提高至15%;將煤焦油、部分鐵合金、未鍛軋鋅、螢石、非針葉木木片的出口關稅由目前的5-10%提高至10-15%。
同時,為鼓勵進口,促進貿易平衡,還將對209項進口商品實施較低的暫定稅率。其中,煤炭、軟木和燃料油等資源性産品的進口暫定稅率為0-3%;排液泵、密封件、軸承及閥門用零件、空調和冰箱用壓縮機及其零件、工程機械零件、照相機零件、電視機零件、攝錄一體機鏡頭等關鍵零部件的進口暫定稅率為2-6%。
為豐富市場,促進消費,此次還對部分涉及百姓生活的日用品實施了較低的進口暫定稅率,主要包括嬰兒食品、廚房炊具、餐具、食品加工機、視力矯正鏡片、建築材料、裝飾用陶瓷、家用電器等,其進口暫定稅率為6-17%。(財政部提供)
國家將通過進一步完善有利於節能減排的財稅政策
國家在利用財稅政策推動實現節能減排上已經採取一系列措施。根據最新頒布的企業所得稅法,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企業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産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設立節能專項資金,支持高效節能産品推廣、重大節能項目建設和重大節能技術示範,已經被列為今年中央財政的重點支出安排。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宋蘭近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今後兩年,稅務總局將研究完善促進節能減排的稅收政策措施,充分運用稅收政策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資源型産品。
調整和完善出口退稅政策
為促進外貿增長方式的轉變,抑制外貿出口過快增長,減少貿易摩擦,2006年,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關於出口貨物退(免)稅若干問題的通知》、《關於含金産品出口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和《關於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和增補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的通知》,進一步抑制了高耗能、高污染、資源型産品的出口,增強了國內高科技、高附加值産品的國際競爭力,推動了我國對外貿易乃至國民經濟增長方式的轉型。2006年,全國共辦理出口退稅4285億元,增長27.1%,增加91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