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4日電(記者 李舒)24日,北京市商務局會同公安局、工商局認定的首批10家舊自行車交易示範商店掛牌經營,在這些示範店,購銷自行車雙方都要進行“實名制”登記,所有登記資料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據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負責人介紹,北京市目前共有新自行車銷售企業258家,舊自行車銷售企業164家,舊貨市場40家。今後相關部門將在現有的舊貨市場以及自行車銷售企業開闢舊自行車交易專區,全市規劃的78個區域性商業中心,都將建立2-3家舊車交易企業,為市民提供便利的、規範的交易場所。為滿足外國遊客的需求,還將增設舊自行車租賃業務。同時,利用互聯網絡滿足群眾購銷舊自行車的需要。
北京市商務局副局長王衛平説,為規範舊自行車交易,商務局制定了《北京市舊自行車交易管理實施意見》,規定從事舊自行車購銷經營活動的企業必須在工商部門登記,依法照章納稅,必須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及加工修理倉儲場地。經營方式可採取固定門店收售、上門回收銷售、流動回收銷售,並通過電話、互聯網等形式與社區居民、學校學生信息互動,形成便民、快捷的回收銷售服務網絡,對銷售的舊自行車進行修理,符合有關技術質量標準後方可出售。
此外,舊車交易企業還必須建立《舊自行車收購臺賬》和《舊自行車銷售臺賬》,在收購舊自行車時登記出售者的姓名、聯絡電話、身份證號碼、聯絡地址、車輛顏色、收購價格等。在銷售舊自行車時應登記購買者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身份證號碼等。記者了解到,如果發票丟失,可出示如原先的自行車行駛證等其他相關證明。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以備查詢。
從事舊自行車交易的企業要加強從業人員的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禁止強買強賣等欺行霸市行為,禁止收購、出售手續不全、無有效憑證和合法證件的舊自行車,嚴禁收贓、銷贓。
記者了解到,北京市商務局還將進一步加強對舊自行車行業的管理工作,完善舊自行車交易場所管理規範,建立一整套舊自行車交易的制度和管理機制;按照合理佈局、分期分批的原則,逐步引導並不斷建立以供銷、物資主渠道部門經營的舊自行車交易市場,設立舊自行車調劑商店,利用經濟杠桿擠壓贓車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