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6月3日電(記者 劉媛媛)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獲悉,根據廣西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廣西對5類考生可以在院校調檔分數線下相應條款降低分數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其中包括對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考生降20分投檔。
廣西是全國率先參加標準化考試試點的5個省份之一,也是全國率先使用計算機登統分、使用計算機輔助錄取管理的省份之一。近年來,廣西對有關高校招生政策進行調整,一是政策上新增“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考生降20分”投檔,二是對當年度已被高校錄取但未報到的考生作如實記錄。
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相關負責人介紹説,廣西將繼續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加強高考和高校招生管理,重點進行3項治理:一是防範和打擊有組織、有預謀地利用現代通訊工具進行團夥作弊等嚴重舞弊行為,加大對違法及考試作弊行為的懲處力度;二是嚴打仲介詐騙;三是有效防範和嚴懲高校體制外亂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