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6月5日電(記者余孝忠 沈洋)在日前召開的江西省林業産權制度配套改革工作會議上,記者獲悉在林改取得階段性成果之後,江西省將加大對林業的資金、政策、服務等支持力度,構建更加完善的林業發展長效機制,推動林業又好又快發展。
江西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自2004年9月開始,目前主體改革已基本完成並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果。通過改革還權於民、讓利於民,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有力地促進了農民增收、森林資源增長、林區社會穩定和林業快速發展,受到了黨中央、國務院的充分肯定。
為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林業産權制度改革成果,江西省委、省政府決定加大對林業的資金、政策、服務等支持力度,全面建立有利於促進林業發展、林農增收和森林資源保護的長效機制。
為支持林業産業化發展,從今年開始到2010年,江西省每年將籌措5000萬元林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油茶、毛竹等特色林業産業的發展,支持木材精深加工業的發展,支持優質林木種苗的培育、繁育,支持低産低效林的改造,支持林區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貸款擔保和林農個人的小額貸款貼息。
為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從2008年起,江西省財政將連續3年共增加安排生態補償資金3億元,用於提高全省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力爭到2010年,全省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由目前的每畝6.5元提高到每畝10元。為確保生態補償資金真正落實到戶,江西省從今年起將通過財政“一卡通”形式,將生態補償資金直接發放到林權所有者。
為增強林業生産的活力,江西省將按照“政府引導、林農自願、穩步推進”的原則,從今年開始啟動森林火災和森林病蟲害兩個險種的林業保險業務。所需保費政府負擔部分不少於30%,個人負擔部分不超過70%,今年先在部分縣(市、區)進行試點,力爭明年在全省鋪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