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6月8日電(記者 朱薇)從今年9月1日起,重慶市的學校如果公佈考生成績、名次,炒作“高考狀元”,校長將被處分。重慶市第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的《重慶市國家教育考試條例》對此作出明確規定。
《條例》規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考試機構、學校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向社會公佈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考生的成績、名次等信息。重慶市各學校如果擅自公佈高考、自考等考試成績和名次,將涉嫌侵犯學生合法權益,承擔法律責任。如果學校頂風而上,比如炒作“高考狀元”,情節嚴重的,主要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員將獲相應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