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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將從7月1日起將大幅度提高排污費徵收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南京6月11日電(記者蔡玉高)江蘇境內的企業排污成本將大幅上升。近日,江蘇省物價局、環保廳和財政廳聯合宣佈,從7月1日起,這個省將大幅度提高排污費徵收標準,以期運用價格杠桿,建立健全“排污者付費、治污者受益”的環境價格機制。

    據了解,具體徵收標準為:廢氣排污費由0.6元/污染當量(污染當量就是污染物內所含的不同化學成分數量)提高到1.2元/污染當量,其中二氧化硫由0.63元/公斤提高到1.26元/公斤;污水排污費由0.7元/污染當量提高到0.9元/污染當量。

    江蘇省物價局有關人士介紹,之所以提高排污費徵收標準,是江蘇面臨的嚴重環境污染形勢和完成減排目標任務的需要。江蘇省人口密度高,人均環境容量小,單位國土面積工業負荷比全國重,環境承受能力比較脆弱,減排任務艱巨。

    江蘇省環保廳有關人士分析,排污成本與治污成本形成倒挂,使得企業寧可掏錢繳納排污費,也不願治理污染。據測算,目前二氧化硫排污費的徵收標準為0.60元/污染當量,而電力生産企業二氧化硫的治理成本高達3元/污染當量左右。調高二氧化硫排污費,就是為了促使企業加快二氧化硫治污達標步伐,用價格杠桿來逼迫企業降低二氧化硫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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