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6月13日電(記者 孫歡傑)甘肅省今後要把任職二至三年的黨政領導幹部及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作為任中審計對象,實行輪審制,五年內輪審一遍。這意味著今後甘肅省的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負責人,不用等到離任就將面臨經濟責任審計考驗。
甘肅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蔣文蘭近日在甘肅省第七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上表示,任中審計要作為一項制度堅持下去,使其成為加強幹部監督管理和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拓展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工作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