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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部門提醒暑期不在崗不能享受防暑降溫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2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天津6月27日電(記者鄒蘭)酷暑來臨,近日全國不少地方出現超過35℃的高溫,各地普遍開始採取防暑降溫措施。勞動保障部門解釋説:暑期不在崗工作的人員,不享受防暑降溫費待遇。

    天津市勞動保障部門專家介紹,根據勞動部、衛生部、全國總工會聯合公佈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以及《關於清涼飲料問題的復函》,防暑降溫費屬於生産性的福利待遇。因此,凡暑期不在崗工作的人員,不享受防暑降溫費待遇。

    據介紹,暑期在崗工作的人員防暑降溫費待遇標準,由各省區市根據當地情況自行制定。天津市防暑降溫費從6月開始連續發放4個月,標準為每月45元。

    勞動保障部門專家説,除發放防暑降溫費外,職工享受的防暑降溫待遇還包括:用人單位應在高溫天氣採取措施加強工作環境的通風;在工作場地安裝電扇、空調等必要的防暑降溫設施;為職工提供充足的飲水、飲料等。

    天津市勞動保障部門提醒,高溫天氣用工單位應合理安排勞動時間,調整高溫露天作業人員的作息時間和勞動強度。建議一些高溫作業的企業,避開午間高溫時段,將工作時間調整為早上6點至10點和下午3點至7點;同時根據天氣情況,適當縮短工作時間。

    據了解,26日,天津市最高氣溫達到37.3℃,全市有上千個建設工地基本停止室外高空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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