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記者田雨、鄒聲文)全國人大常委會29日經表決,批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於舉行聯合軍事演習期間其部隊臨時處於對方領土的地位的協定》。
這是中國首次就軍演與其他國家締結雙邊協定。協定是為確保中俄首次及此後聯合軍事演習的順利進行而簽署的。
2004年,中俄兩國國防部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和俄羅斯聯邦國防部關於舉行聯合軍事演習的備忘錄》,決定中俄兩國軍隊于2005年舉行首次聯合軍事演習。隨後,俄方建議兩國締結協定。
“為確保此次和今後的聯合軍事演習能夠順利進行,從維護中俄戰略協作夥伴關係、維護兩軍友好關係的目的出發,雙方決定就締結協定進行磋商。”中國國防部負責人説。
該協定於2005年8月起臨時適用,協定由序言和24條正文組成,主要內容是:(一)規定了雙方實施本協定的全權機構,中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俄方為俄羅斯聯邦國防部;(二)規定雙方派遣部隊到對方領土進行聯合軍事演習具有合法性;(三)規定了派遣方和接受方的權利義務;(四)規定了軍事演習造成損失的賠償辦法;(五)規定了派遣方人員的司法管轄權;(六)規定了協定的臨時適用、生效、解除和修改程序。
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認為,該協定內容符合中國法律的基本原則,符合中國的利益和實際需要。批准該協定,有利於促進中俄兩軍友好關係的進一步發展,有利於深化兩國政治互信和戰略協作夥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