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7月2日電(記者岳德亮)針對基層衛生機構藥品採購存在著渠道多、價格不統一等問題,浙江省政府日前敦促縣(市、區)政府積極推進縣級以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工作,有條件的地區還可試行以市為單位統籌實施,以有效降低群眾藥品費用負擔。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日前發出的《關於推進縣級以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工作指導意見》指出,參加縣級以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的對象為全省所有非營利性的縣級以下醫療機構,特別是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全部參與集中採購。納入集中採購範圍的藥品為上述醫療機構內使用的所有臨床用藥。藥品採購的網上交易業務須由第三方醫藥電子商務服務機構具體操作。
根據浙江省政府的新規定,今後縣級以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將統一目錄,明確數量,一規一廠,定點生産,在所有參與集中採購的藥品中,同層次、同通用名、同劑型、同規格的藥品只確定一個成交企業。優先選用簡包裝藥品,鼓勵縣級以下醫療機構使用廉價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