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3日電(記者劉羊旸)中國消費者協會3日發佈的12城市商品住房消費者滿意度調查報告稱,房價水平遠高於消費者期望。
這12個城市是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大連、青島、廈門、深圳、杭州、武漢、成都和西安。
調查結果顯示:64.2%的消費者認為合理的房價在2000-5000元/平方米之間,其中選擇合理價格是3000-4000元/平方米的消費者比例最高,為24.1%;其次是2000-3000元/平方米,比例為22.5%;第三位的是4000-5000元/平方米,比例為17.6%。
由於地區差別,不同城市消費者對合理住房價格的判斷差別很大,總體來看,絕大多數遠低於該城市住房實際銷售/成交價格水平。
調查報告指出,當前,房地産市場的突出矛盾是,部分城市住房價格上漲過快,中低收入家庭難以承受。為此,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加快完善調控政策,調整供應結構,增加有效供給,抑制過旺需求,建立符合中國特點的住房建設和消費模式,規範市場秩序,穩定住房價格。同時,強化政府責任,加強住房保障,逐步解決無力通過房地産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調查結果還顯示,有12.6%的消費者預期房價比現在漲得還快;選擇“以現在的速度上漲”的比例為17.2%;預期房價上漲但增速放緩的比例為31.2%;認為房價會以某種形式下降的比例為25.6%。
中消協秘書長母建華分析説,在房價不斷上漲的情況下,消費者限于實際購買能力,多數對過高的房價心有不滿,而消費者對房價增速趨緩的預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消費者對房價調控預期效果的謹慎樂觀心態。這表明,消費者期待著儘快出臺更加有效的房價調控措施。
中消協調查顯示:消費者購房時最關注價格和建築質量
新華社北京7月3日電(記者劉羊旸)中國消費者協會3日發佈的12城市商品住房消費者滿意度調查報告稱,消費者購房時最關注價格和建築質量。
為加強對商品房市場的社會監督,配合政府有關部門搞好商品房市場的監督管理,反映廣大消費者的意見和呼聲,2006年10月至2007年1月,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大連、青島、廈門、深圳、杭州、武漢、成都和西安等12個城市消協組織對218個普通住宅小區、樓盤開展了“商品住房消費者滿意度調查”活動。
當問及消費者購房時考慮哪些因素時,調查結果顯示:建築質量、價格和環境是消費者關注較多的因素。
從12個城市具體情況來看,各城市消費者購房時關注因素差異較大。如北京、天津、上海、廈門、深圳的消費者購房時關注的第一位因素是價格,重慶、大連、青島、武漢的消費者購房時關注的第一位因素是建築質量,而杭州消費者購房時關注的第一位因素是地段,成都消費者購房時關注的第一位因素是環境。
據介紹,本次調查採用“判斷抽樣”法選取商品房項目,調查入住1至3年,在價格、規模和區域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普通商品住房,採用“等距抽樣”的方法選取住戶並訪問經歷購買過程、長期居住在被調查小區的消費者。調查設計樣本量為18500個住戶,最終回收有效問卷16376份,回收成功率為88.52%。
中消協調查顯示:消費者對房地産行業整體誠信狀況評價較低
新華社北京7月3日電(記者劉羊旸)中國消費者協會3日發佈的12個城市商品住房消費者滿意度調查報告稱,消費者對房地産行業整體誠信狀況的評價較低。
這12個城市是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大連、青島、廈門、深圳、杭州、武漢、成都和西安。
調查報告説,據測算,12個被調查城市中,消費者對房地産行業誠信狀況的滿意度指數為59,在各項調查指標中處於最低水平。消費者對現住房屋的開發商廣告宣傳內容的誠信滿意度指數為62.50。
滿意度指數為0-100。50以下為“非常不滿”;50-60為“不滿”;60-70為“一般”;70-80為“滿意”;80以上為“非常滿意”。
中消協秘書長母建華説,調查結果表明,消費者對房地産行業整體誠信狀況的評價較低,主要表現在商品房價格不透明,廣告宣傳真實性較低,特別是開發商廣告宣傳內容普遍難以兌現的情況嚴重。
調查報告指出,應加強市場監管和行業自律,促進開發商誠信意識的普遍提高。建議有關行政部門加強監管,對於發佈違法虛假廣告、囤房惜售、哄抬房價、合同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堅決查處,規範市場交易行為。
中消協調查顯示,近40%消費者對商品房投訴處理結果不滿意
新華社北京7月3日電(記者 劉羊旸)中國消費者協會3日發佈的12個城市商品住房消費者滿意度調查報告稱,近40%消費者對商品房投訴處理結果不滿意。
這12個城市是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大連、青島、廈門、深圳、杭州、武漢、成都和西安。
調查結果顯示,消費者對商品房投訴處理結果的滿意評價情況為:11.6%很滿意;23.2%滿意;27.1%一般;25.2%不滿意;13.0%很不滿意。
當問及消費者對現住房屋的投訴或抱怨情況時,調查結果顯示:近1/3的消費者反映過相關問題,這些問題中,就房屋質量問題反映的次數最多,其次是物業收費問題以及小區管理問題。房屋出現問題後,消費者主要向物業公司和開發商反映。
中消協秘書長母建華説,根據中消協受理商品房投訴的有關情況,近些年來,由於商品房涉及的領域較多,解決相關問題的難度增大;本次調查結果表明,當消費者遇到有關住房消費問題時,不僅感到投訴方便程度一般,而且即使投訴了,對處理結果多數消費者也不滿意。
母建華表示,對於住房消費中存在的諸多問題,消費者對建立房地産諮詢、監督、投訴處理的專門機構的呼聲最高。為及時妥善解決消費者反映的住房消費中的有關問題,建議各地政府儘快建立房地産諮詢、監督、投訴處理的專門機構。
你對現住房屋滿意嗎?
新華社北京7月3日電(記者 劉羊旸)消費者對現住房屋的評價能較好地反映商品房市場的實際狀況。中國消費者協會3日發佈了12城市商品住房消費者滿意度調查報告,對消費者關於現住房屋的滿意度進行了調查分析。
這12個城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大連、青島、廈門、深圳、杭州、武漢、成都和西安。
調查結果顯示,12個被調查城市房屋總體狀況滿意度指數為69,即“一般”,其中工程質量的滿意度指數較其他方面略高,銷售服務環節的滿意度稍低。
手續辦理便捷性滿意度較高 銷售價格透明度滿意度稍低
據測算,消費者對商品房銷售環節的總體滿意度指數為66.55,其中對手續辦理便捷性的滿意度指數相對較高,而對銷售價格透明度、銷售人員講解全面可靠性的滿意度指數稍低。
滿意度指數為0-100。50以下為“非常不滿”;50-60為“不滿”;60-70為“一般”;70-80為“滿意”;80以上為“非常滿意”。
中消協秘書長母建華分析説,由於住房涉及諸多因素,在房屋交易過程中,缺乏誠信的開發商很容易利用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操控市場價格,如近期媒體不斷披露,不少開發商樓盤開發出來後卻不急於出售,而是待價而沽,給消費者樓市短缺的假象,誘導消費者的不理性購房行為。
房屋通風采光滿意度較高 小區公共設施滿意度較低
消費者對所在城市商品房規劃設計的總體滿意度水平為67.26,其中小區公共設施和停車場的滿意度相對較低,房屋通風采光和戶型設計滿意度相對較高。
從各城市的調查結果來看,各城市消費者對所在小區規劃設計方面的滿意度指數基本都在70以下,其中通風采光和戶型設計的滿意度水平較高。
母建華説,總體來説,消費者對小區的規劃設計除了對戶型設計、通風采光較為滿意外,與住房相關的小區配套設施均不是很滿意,特別是公共設施不全或缺乏、小區停車不方便已成為多數小區規劃設計的敗筆。
商品房工程質量滿意度較高 建築節能滿意度低
調查結果顯示,消費者對房屋工程質量各方面的滿意度總體指數為75.13,其中建築節能滿意度最低。消費者對所居住商品房的工程質量狀況表示滿意,尤其是在水、電、氣供應方面。
母建華指出,管線和墻體的質量狀況如何,消費者入住後很容易感知。調查結果顯示:在管線質量方面,反映供/排水管問題的頻次最高;在墻體質量方面,反映墻體裂縫和隔音效果差等問題的頻次較高。
調查報告建議,增加住房建築的科技含量,提高房屋質量,努力為消費者提供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
物業管理總體狀況滿意 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滿意度較低
調查報告稱,消費者對於商品房物業管理各方面的總體滿意度指數為70.92,即“滿意”。其中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和收費透明度的滿意度指數水平較低。
母建華表示,物業管理與消費者生活息息相關。物業管理服務範圍很廣,從清潔衛生到安全防範,從維修服務到社區管理。目前,物業管理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在物業管理過程中産生的矛盾糾紛呈上升趨勢。
據中消協統計,2006年涉及物業管理的投訴居服務投訴增幅之首,消費者對物業管理中的加價收費、超標準收費等問題反映強烈。物業管理公司少服務、多收費、收費不透明等問題較為集中。
母建華表示,開發商應嚴格履行法定義務,加強開發建設與物業管理的有效銜接,物業公司應主動公開收費標準和收支情況,為消費者提供規範化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