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保體系
——全國統籌城鄉社會保障工作綜述
新華社成都7月3日電(記者劉錚、叢峰)農民工、被徵地農民、務農農民……隨著這些人群逐漸被納入社會保障體系,我國以城鎮職工為主的社會保障體系開始向統籌城鄉轉變。
勞動保障部3日在成都召開的全國統籌城鄉社會保障工作座談會提出,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都應有制度上的安排,水平可以有所不同,制度要可持續,項目之間可轉換,工作上逐步推動。
社會保障水平取決於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由於各地發展水平差異較大,一些有條件的地方因地制宜開展了統籌城鄉社會保障的探索。目前,統籌城鄉社會保障工作步伐正在加快,一些制度安排漸漸清晰。
如何解決被徵地農民的後顧之憂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過去由於徵地補償標準低,沒有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安排,不少被徵地農民陷入“種田無地、就業無崗、保障無份、創業無資金”的狀態。勞動保障部和國土資源部近日已下發文件,規定社會保障費用不落實不得批准徵地。
成都市在2004年就將徵地農轉非人員一次性貨幣化安置改變為納入城鎮社會保險的制度性安排。對新徵地農轉非人員,由徵地部門按照不同年齡段,分別一次性為其繳納10年至15年的養老保險費、5年至10年的住院醫療保險費和發給就業補助金,確保社會保險制度覆蓋每個新徵地農轉非人員。追溯解決了1991年以來27.65萬戶已徵地農轉非人員的社會保險問題。
兩億多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如果是空白,那麼社會保障覆蓋城鄉居民就成為一句空話。在中央高度重視下,去年以來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增長很快。截至今年5月底,全國農民工參加醫療、工傷保險的人數分別達到2516萬和2916萬。
以農民工集中的深圳為例,全市現有從業人員760多萬人,其中農民工約650萬人。針對農民工最大風險是工傷的問題,深圳市通過適當調低繳費基數等辦法,使得635萬農民工參加了工傷保險;推出了個人每月繳費4元、既保門診又保住院的勞務工醫療保險,全市410萬農民工參加了保險,79%的門診費用和63%的住院費用可以報銷。
“政府能承受、農民能接受”的新型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正在探索中。江蘇省蘇州市對務農人員參保,財政補貼50%至60%,突破了主要以個人繳費為主的籌資方式,激發了農民參保積極性。自2003年至2006年,全市對務農人員的參保補貼金額達到20.3億元。全面推行老年農民社會養老補貼制度,對男滿60歲、女滿55歲的農民,每月給予80元至170元不等的社會養老補貼。全市80萬農村老年居民按月享受基本養老待遇和社會養老補貼,覆蓋率達到96%。
“統籌城鄉社會保障,不等於建立完全一致的社會保障制度。應當建立既統一、又有別的社會保障制度。”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褚福靈指出,由於長期存在的城鄉二元格局,不能不顧客觀條件過於理想化,要堅持社會保障標準與我國生産力發展水平相適應。
統籌城鄉社會保障是一個長期過程。在開展統籌城鄉社會保障工作中,也遇到了不少難題,如流動性強的農民工社會保險如何轉接、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如何獲得穩定資金等。對一些複雜的、有爭議的問題,勞動保障部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在制度、政策等層面給地方多一些自主權,加快工作步伐。
社會保障是實現國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是推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舉措。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社會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將滿足和保障公民基本的養老、醫療等需求,必將為構建和諧社會奠定更加紮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