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7月4日電(記者張旭東、陳黎明)《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管理試行辦法》7月5日將開始實施。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李東榮4日接受記者採訪時稱,隨著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資格獲得者增多和境外理財業務拓展,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及時增加QDII的投資額度。
李東榮4日在參加"湖南金融服務創新綜合試點進展及成效發佈會"上接受記者採訪時稱,國家外匯管理局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等部門,近來不斷探索和推進QDII工作,相關業務建設自今年第二季度以來已取得可喜進展。
據他介紹,銀監會已于5月份調整了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境外投資範圍,允許銀行QDII産品可直接投資境外股票市場;銀監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也頒布了文件,拓寬了信託公司的境外理財空間;證監會在6月份發文明確了基金公司和券商可以境外進行證券投資。
李東榮還披露,2004年下半年發佈實施的《保險外匯資金境外運用管理暫行辦法》還有進一步完善的必要,目前保監會、銀監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三個部門正在聯合研究進行會簽,新的保險資金境外運用辦法有望在最近發佈。
他説,自允許銀行等機構進行境外理財以來,目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總計已批准205億美元的投資額度,其中19家銀行的額度為148億美元,4家保險公司額度為52億美元,一家基金公司為5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