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0日電(記者李宣良 張汨汨)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民兵組成,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並統一指揮。
中國人民解放軍是中國武裝力量的主體,經過1985年以來的三次大規模裁軍,目前的總員額保持在230萬以內。解放軍由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組成。其中,現役部隊是國家的常備軍,包括陸軍、海軍、空軍和第二炮兵,主要擔負防衛作戰任務,必要時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協助維護社會秩序,中央軍委通過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對全軍實施作戰指揮和建設領導。預備役部隊是以現役軍人為骨幹、預備役人員為基礎,按規定體制編制組成的部隊。預備役部隊列入人民解放軍序列,平時歸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建制領導,戰時動員後歸指定的現役部隊指揮或單獨遂行作戰任務。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組建於1982年,由內衛部隊和黃金、森林、水電、交通部隊組成,列入武警序列的還有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武警部隊擔負著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衛國家重要目標、保衛人民生命財産安全的任務,戰時協助人民解放軍進行防衛作戰。武警部隊屬於國務院編制序列,由國務院和中央軍委雙重領導。
民兵是不脫離生産的群眾武裝組織。民兵工作在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下,由總參謀部主管,平時擔負戰備執勤、搶險救災和維護社會秩序等任務,戰時擔負配合常備軍作戰、獨立作戰、為常備軍作戰提供戰鬥勤務保障以及補充兵員等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