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炯 繪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近日出臺新的《哈爾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規定有投資股票行為,在中小學自費擇校,擁有汽車、高檔寵物等非必需生活消費品,1年內新購置單項價值1000元以上的家用電器及高檔傢具等行為的11類家庭,將不能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雖然新《辦法》要等到今年9月1日才開始施行,但卻已引來不少爭議。
低保戶:
新規定有“模糊地帶”
“買菜都要等散市時去買便宜的,哪有錢去養狗?”南崗區奮鬥辦事處士課社區的低保戶于力洪認為既然拿著低保,就得“夾著尾巴做人”。
“規定既是給我們低保戶制定的,也是做給全社會看的,規定嚴點沒壞處!”安紹華是哈爾濱市道裏區福樂灣小區的低保戶。前幾天從哈市《生活報》上得知這一消息後,他和愛人都表示大多能夠接受。
安紹華今年被評為“黑龍江省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獲得了6000元的獎勵。正尋思著給上大二、學機械設計的兒子買臺電腦,但《辦法》中“1年內新購置單項價值1000元以上的家用電器”的限定,讓他犯了難。
類似的模糊地帶還有不少。有低保戶認為,對“有投資股票行為”就不好界定,“以本人名義開設股票賬戶的好説,但他要是用別人的賬戶炒股呢?”低保戶張大媽家養了兩條狗,為此沒少受鄰居白眼。“自己用剩菜剩飯養活這些小狗給自己作個伴,招誰惹誰了?”張大媽滿臉的不痛快,她認為什麼叫“高檔寵物”説不清楚,容易扯皮。
阿城區低保局局長矯曉玲認為,一邊是政策“硬杠杠”,一邊是林林總總的現實情況,哈市新《辦法》規定更細是進步,但註定要遭遇大量的“彈性”考驗。
低保局:
只能保證相對合理性
“各地針對城市低保都有一些限定條件,哈爾濱制定新《辦法》是對老《辦法》的完善和細化。”哈爾濱市低保局局長王寶庫告訴記者,哈市1997年開始實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0年,配合老《辦法》制定了一個具體“操作規程”,裏面就有“‘吸毒、賭博且仍不悔改的’等七類人員不享受低保”的相關規定。此次,將限制條件細化至11類,並將其直接體現在新的政府規章中,必將對實際工作發揮很好的指導作用。
“‘低保’保的是基本生活而不是其它需求,有明顯超出其統計收入水平的消費或行為,就標誌著其基本生活已經得到滿足,當然不應再享受‘低保’。”王寶庫認為,制定政策只能保證其相對合理性,一些家庭的隱性收入很難統計,不制定一些硬性規定就無法保證低保的公正與效率。
“現實的情況很多,再細的措施也只能保證相對的合理性,實施起來還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王寶庫説。
據悉,針對新《辦法》還要出臺具體的“操作規範”,並將取消諸如“飲用桶裝純凈水”、“使用移動電話”等“不合時宜”的限制性條款,體現了與時俱進的立法原則。
專家:
可能形成社會歧視
“應該分清政府的責任和社會的責任。”黑龍江省社會科學院理論研究室主任王欣劍認為,政府掌握著財政、信息等社會資源,就應該承擔更大的責任。政府在制度設計上,應該避免給某一個社會群體打上某種標簽:他們是什麼人,他們不能做什麼事,“這可能會形成一種社會歧視。”
在日常調研中,王欣劍走訪過很多低保家庭,他發現大多低保戶很自立、也很自律。
對這一觀點,哈市南崗區奮鬥辦事處科長周淑賢並不完全認同。她認為政府主導的確誘發個別人“不佔白不佔”的思想,增加了工作的難度,但政府在“動態管理”方面可能比社會自組織更加靈敏。
看來,針對城市低保政策的價值導向與操作實施,還有很多問題需要社會達成共識。安紹華家的電腦是買還是不買,張大媽家兩條狗的命運又將如何,還得等等看。 (記者 曹紅濤)
瀋陽 低保戶可養寵物、用手機
遼寧瀋陽2002年起實施的城市低保制度實施辦法中規定,家中安裝電話、家庭成員持有手機、BP機的和飼養觀賞寵物的家庭,原則上不予辦理低保。但從今年7月1日起,新的《實施細則》在瀋陽實施,放寬了這些限制。新辦法也明確,人均住房超30平方米不能申請低保;家中有貴重收藏品、投資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券,或者有高於當地低保標準的饋贈、禮金支出的家庭,也不能享受低保;存款數額超過1000元的家庭,原則上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司城市處處長劉喜堂:排他性條款是無奈之舉
“什麼樣的人可以享受城市低保?這個問題回答起來容易,但在實際操作中卻有一定難度。”劉喜堂説,根據國務院1999年頒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的規定,“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因此,能否享受城市低保,最基本的判斷指標有兩個:一方面,是不是具有城市非農業戶口;另一方面,家庭人均月收入是不是低於當地低保標準。
但是,這樣的規定顯然缺乏操作性。劉喜堂説,比如哪些項目應該計入家庭收入?核查家庭收入用什麼辦法和程序?家庭財産如何計算?既有農業戶口也有非農業戶口的家庭怎麼辦?很多問題在條例中都沒有明確的規定。
我國地域之間經濟發展狀況差異較大,如果在操作程序和辦法上過度強調統一,實踐中的成效肯定會打折扣。所以條例才授權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情況,制定城市低保的實施辦法。當然,地方制定實施辦法,應當是低保條例的細化和進一步的規範,不能與低保條例的精神相違背。
目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制定了適用本行政區的城市低保實施辦法。劉喜堂説,部分地級市按照省裏的要求制定了更具操作性的實施細則。不同層次的行政法規和政策規定,形成了結構合理、層次分明、銜接配套、針對性強、容易操作的城市低保制度體系,這對於規範城市低保操作程序,杜絕工作中的隨意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劉喜堂説,我們也注意到,有些地方在制定實施辦法或實施細則時,列舉了一些排他性條款。這主要是由於在實際操作中家庭收入準確核查的難題不易破解。目前基層低保機構無權查詢低保申請人的銀行存款、債券、股票等金融資産和不動産的佔有情況;現金交易和不實證明使得部分低保申請人的薪酬收入成為低保工作人員不易掌握的“秘密”;違法成本低廉,低保機構對騙取低保的人缺乏制約性措施。排他性條款與其説是對低保申請人的資格限制,倒不如説是隱形收入及家庭財産無法準確核實下的無奈之舉。
劉喜堂最後説,地方實施辦法或實施細則中,也確實有一些排他性條款值得商榷。為此,民政部已於今年7月初部署在全國開展基層低保工作規範化建設活動,要求各地認真研究近些年來低保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對已有各項低保制度進行科學評估,有針對性地健全和完善各項低保制度,確保低保制度真正惠及廣大困難群眾。 (記者 潘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