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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計劃生育是我國長期堅持的基本國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1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7月15日電  我國已經進入了低生育水平國家的行列,為什麼還要實行計劃生育,穩定現行生育政策?

    第一,計劃生育是我國長期堅持的基本國策,穩定現行生育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

    我國憲法規定:“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2001年12月29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進一步明確,“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2006年12月17日公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以下簡稱中央《決定》)再次強調,“必須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和穩定現行生育政策不動搖”。

    目前,我國雖然已經進入低生育水平國家的行列,但由於人口基數大,人口低增長率與高增長量將長期並存。未來十幾年,我國人口總量仍將保持持續增長的態勢,預計每年凈增人口在800萬人到1000萬人之間,總人口到本世紀30年代中期將達到峰值15億人左右。我國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資源相對不足的基本國情沒有根本改變。人口問題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長期面臨的重大問題。任何認識上的偏差、工作的失誤和外部環境的不利影響都可能造成生育水平的反彈,影響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央決定,必須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和穩定現行生育政策不動搖。這是在綜合考慮國家長遠利益與群眾實際需求,總結30多年計劃生育成功實踐基礎上作出的科學決策。

    第二,我國計劃生育政策在總體穩定基礎上不斷完善,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近年來,我國在穩定現行生育政策的基礎上,積極轉變工作思路,改進工作方式,注重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與利益導向相結合,綜合運用法律、行政、教育、經濟等手段,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長效工作機制。國家相繼實施了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西部地區“少生快富”工程,幫助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解決養老的困難,發展生産、改善生活,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讚譽和人民群眾的歡迎和支持。

    需要説明的是,我國現行生育政策不是全國“一刀切”,更不是所謂的“一胎化”政策。生育政策在地區之間、城鄉之間、漢族和少數民族之間都有所區別,即:農村寬于城市,西部寬于東部和中部,少數民族寬于漢族。我國的生育政策也不是一成不變的。“九五”、“十五”期間,多數省份的生育政策在總體穩定的基礎上作了適度微調,一些省份在生育間隔、再婚生育、獨生子女結婚生育等方面明確了政策。各地政策在整體穩定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實踐證明,我國現行生育政策符合我國基本國情,符合人口發展規律,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有利於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現代化建設。

    第三,穩定現行的生育政策是在國家人口發展戰略研究基礎上的科學決策。

    為落實2004年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關於加強人口發展戰略研究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國務院的領導下,國家人口計生委集中了300多名專家學者,成立了國家人口發展戰略研究課題組,經過兩年廣泛、深入地調研和專題研究論證,形成了國家人口發展戰略研究報告。國家人口戰略研究的結果認為,未來30年是確保低生育水平穩定、實現人口由緩慢增長到零增長的關鍵時期,“十一五”時期,收緊或放開生育政策都不可取。這是因為:由於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第三次出生人口高峰的影響,2005年━2020年,20歲━29歲生育旺盛期的婦女數量將形成一個小高峰,導致出生人口數量出現一個小高峰。同時,自實行計劃生育以來全國已累計有近1億獨生子女。進入21世紀,這部分人陸續進入生育年齡,將使生育水平有所提高。上述兩種因素共同作用,將使出生率和出生人口數量有明顯增加。近期放開生育政策還會引起“補償性生育”和“搶生”。目前收緊生育政策更不利於緩解人口結構性矛盾,將給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帶來更大困難。因此,“十一五”時期應該保持生育政策的穩定性。

    第四,我國低生育水平面臨著反彈的現實風險。

    當前,一些地區的人口生育水平已經不同程度地出現反彈。局部地區超生現象嚴重。主要原因,一是部分群眾的生育意願與生育政策之間仍然存在較大差距。“放開二胎”的傳聞,加大了計劃生育的難度,引起基層幹部和群眾的誤解。二是政策內出生人口明顯增加。受年齡結構的影響,我國目前正經歷一個人口出生小高峰。同時,在部分地區,夫妻雙方或一方是獨生子女可以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會使政策內的總和生育率有所提高。三是部分黨政領導和相關部門同志對低生育水平盲目樂觀,對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視程度下降,出現投入嚴重不足、機構隊伍不穩定等問題,導致一些地區工作滑坡。四是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的力度不夠,現有的計劃生育家庭的獎勵標準偏低、各項優先優惠政策落實不到位。五是目前計劃生育管理服務機構和人員素質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不能完全滿足群眾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服務需求。

    正是由於上述情況,今後一個時期必須進一步穩定來之不易的低生育水平,並在此基礎上研究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政策措施,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計劃生育生殖健康科技産業論壇落幕 張維慶作報告

張維慶在論壇開幕式上作題為“促進生殖健康産業和諧發展
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偉大事業努力奮鬥”的主題報告

    第四屆中國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新技術、新産品博覽會暨2007中國計劃生育/生殖健康科技産業論壇2007年7月11日與四博會同期在北京展覽館開幕,論壇共舉辦四場,歷時3天,7月13日圓滿落幕。

    本屆論壇由國家人口計生委主辦、國家人口計生委科學技術研究所承辦、深圳邁科龍電子有限公司協辦。

    國家人口計生委主任張維慶、副主任趙白鴿、副主任江帆、紀檢組長勾清明、人口計生委相關司局的領導及協辦單位深圳邁科龍電子有限公司總裁尹立東博士出席了開幕式和當天的《論壇》。

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發展歷程

     新中國成立以來,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走過了曲折、悲壯、輝煌的歷程。所謂“曲折”,是因為我們黨在人口問題的認識上出現過反復和偏差;所謂“悲壯”,是因為廣大群眾特別是育齡婦女為落實基本國策做出了巨大奉獻和犧牲;所謂“輝煌”,是因為在社會生産力尚不發達的情況下,用不到30年的時間,完成了人口再生産類型的歷史性轉變,進入低生育水平國家行列。

“十一五”時期人口發展的主要任務

    (一)綜合運用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確保低生育水平穩定。

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和穩定現行生育政策不動搖,黨政第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不動搖,穩定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隊伍不動搖,不斷創新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體制、機制、手段和方法不動搖。綜合運用法律、行政、教育、經濟等手段,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長效工作機制。高度重視並切實解決低生育水平面臨的反彈風險,將總和生育率穩定在1.8左右,確保人口總量目標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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