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5日電(記者李亞傑)記者近日從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去年以來,按照中央的部署,國土資源部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紮實推進治理商業賄賂專項治理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開展以來,國土資源部高度重視,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部黨組多次開會專題研究部署工作。全系統共召開治理商業賄賂專題會議9077次,下發文件6605份,編發簡報8260期,舉辦培訓講座近2900次。
經多次調查研究,國土資源部將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的範圍界定在國土資源管理職能範圍內與經營有關的業務,明確了土地出讓、礦業權出讓、土地和礦業權評估、項目發包四個方面的治理重點。按照統一要求,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共清理2004年1月1日以來(土地出讓為2004年8月31日以來)的四個治理重點的項目45.99萬個,涉及非法利益金額1179.29萬元。納入自查自糾的企事業數達1萬餘個。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結合項目逐宗清查,對土地出讓、礦業權出讓等方面不正當交易行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點以及涉及的單位、崗位和環節、人員、資金流向等進行梳理排查,針對查找出的易發生商業賄賂問題的20余個關鍵環節,撤銷影響公平競爭文件14個,已出臺文件1069個,擬出臺文件609個。與此同時,他們嚴肅查辦商業賄賂案件。
據統計,2001年1月至2006年4月,共查結國土資源領域商業賄賂案件358件。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共查結國土資源領域商業賄賂案件16件,涉案金額3562.93萬元,涉案單位15個,涉案人員18人,受刑事處理11人,紀律處分4人,行政處罰4人。
同時,國土資源部還積極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努力建立治理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2006年5月國土資源部出臺了《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範》和《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範》,進一步完善了土地出讓制度,規範操作程序。另外,還出臺了《關於進一步規範礦業權出讓管理的通知》,對不同的礦種採取不同的探礦權、採礦權出讓方式,明確了競爭性出讓和協議出讓的範圍,建立備案土地估價抽查檢查制度,完善《土地評估機構管理辦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