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8月22日電(記者 高路)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22日宣佈,自9月1日起,上海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每月750元提高到每月840元,小時工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每小時6.5元提高到每小時7.5元。
這是上海自1993年在全國率先推出最低工資制度以來,連續第15次提高標準。此次提高後的上海最低工資標準,目前仍保持全國最高。
據了解,上海此次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是多年來上調幅度最大的一次。上一次上調是在2006年8月,提高金額為60元。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作出較大幅度上調,是基於今年以來當地物價水平和居民消費支出情況等因素的考量。
上海市政府最新出臺的這一政策還明確規定,此次調整後的840元最低工資為勞動者實得收入,個人應繳納的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加班費、特殊環境津貼、伙食補貼、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等,用人單位應另行支付。對上海市城鎮基本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在月最低工資標準之外,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應不低於162.7元,住房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下限為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