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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修改城市房地産管理法 為物權法實施作準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24日   來源:新華社

我國修改城市房地産管理法
為物權法實施作準備 防止拆遷無法可依

    新華社北京8月24日電(記者鄒聲文、田雨)為防止物權法實施後我國城市拆遷出現無法可依的狀況,全國人大常委會8月24日開始審議城市房地産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授權國務院就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房屋與拆遷補償先制定行政法規。

    今年3月16日,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物權法,法律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權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産。

    根據上述條款的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城鎮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由法律規定。但目前對於城鎮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房屋的徵收與拆遷的權限和程序尚無法律規定,適用的是國務院2001年公佈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物權法10月1日施行後,《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與物權法的有關規定不一致,面臨停止執行的問題,城市房屋徵收與拆遷工作可能出現無法可依的狀況。

    為解決這一問題,國務院有關方面經認真研究,建議根據立法法的有關規定,在有關徵收法律出臺前,通過修改城市房地産管理法,授權國務院就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房屋與拆遷補償先制定行政法規。

    據此,國務院法制辦會同建設部擬訂了城市房地産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建議在城市房地産管理法第一章總則中增加一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並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全國人大財經委表示,城市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房屋徵收與拆遷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為解決物權法施行後城市單位和個人房屋徵收和拆遷的法律依據問題,在有關財産徵收法律制定前,通過修改城市房地産管理法,授權國務院先制定行政法規是必要的,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房地産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也比較可行。

    隨著物權法施行日期日益臨近。將於30日閉會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極有可能表決通過房地産管理法修正案草案。

    徐紹史就國家土地督察制度、小産權房和房價答問

    徐紹史:一年來, 國家土地督察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一直得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胡錦濤總書記把建立國家土地督察制度作為建立健全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體制機制的一個重要內容。溫家寶總理去年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要“加快落實國家土地督察制度”;在今年3月份召開的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溫家寶總理再次強調,要“嚴格土地管理責任制,落實土地督察制度”。曾培炎副總理對國家土地督察制度組織實施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去年 12月在中南海紫光閣接見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的負責人和派駐地方國家土地督察局的工作人員,對國家土地督察工作提出了“嚴、明、勤、廉”四字要求。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為國家土地督察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是公共服務一項重要職責

    《國務院關於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發佈。《意見》提出,把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作為維護群眾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作為政府公共服務的一項重要職責。《意見》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城鎮廉租住房制度,改進和規範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加大棚戶區、舊住宅區改造力度,力爭到“十一五”期末,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條件得到明顯改善,農民工等其他城鎮住房困難群體的居住條件得到逐步改善。

    述評:房地産調控力度加大 廉租住房制度加快建設

    房地産開發投資增長總體平穩。2003年以來,全國房地産開發投資增幅保持在20%以上,對緩解城市居民住房緊張狀況起到了積極作用。去年下半年以來,一些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價上漲較快的地區,適當增加了普通商品住房供應,房地産開發投資增幅小幅上漲。今年上半年,全國完成房地産開發投資額9887.23億元,同比增長28.5%。其中住宅投資佔房地産投資的70.3%,同比增長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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